托运人准入与管理规范及退出机制

第一章 总则

一、【目的和依据】

为规范G7平台实际承运人用户准入、管理及退出行为,维护G7平台的经营秩序,保障实际承运人、托运人和网络货运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、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,以及相关协议和管理规范,特制订本机制。

二、【适用范围】

本机制适用于在G7平台上从事网络货运服务相关事宜的所有实际承运人。

三、【定义】

第二章 基本内容

四、【准入要求】

五、【管理规范】

六、【退出机制】

第三章 附则

七、【机制变更】

G7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机制内容进行修改、补充或更新,并在该机制生效前通过G7平台弹窗、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告,上述公告发布满7日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个使用G7平台的实际承运人用户;若实际承运人用户在本机制内容修改、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G7平台的,即视为实际承运人用户同意遵守修改、补充或更新的机制内容。

八、【机制效力】

本机制作为实际承运人与G7所签署的协议的附件,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九、【溯及力】

本机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,适用当时的机制进行处理;本机制生效后发生的行为,适用本机制。

十、【生效】

本机制于 2020年 4月15日发布/修改,自2020年4月15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