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
第一条 目的
为持续推进网络货运业务的健康、安全、有序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规范
- G7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实际承运人开展必要的安全培训,包括且不限于线下安全培训会议,线上安全课程,集中宣讲等形式。
- 在实际承运人开展运输业务中,G7作为平台方,应当督促、监督实际承运人按照“安全生产、杜绝隐患”的原则开展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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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安全排查体系。
G7确定专人负责隐患整改排查制度的完善和监督,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帐,做到有登记、有处理、有结果。 - 针对安全隐患,G7应当开展集中安全培训,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察和考核,使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,认真掌握事故预防知识。
- 安全培训完成后,G7应组织相应的考核制度,考核驾驶员对安全生产及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学习成果,做到帮助驾驶员提高相关安全知识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。
第三条 其他
- 本制度生效前发生的行为,适用当时的制度进行处理;本制度生效后发生的行为,适用本制度。
- 本制度于2021年05月11日发布/修改,自2021年05月11日生效